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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狡兔”公款建“三窟”尾巴太长丢“乌纱”

黄留福、代兴泉公款建别墅被查处
1999-06-12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本报讯据新华社6月11日消息,四川省都江堰市原市委书记黄留福、市长代兴泉置党纪于不顾,用公款为自己修建豪华别墅丢了官。中共成都市委日前作出决定,给予黄留福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代兴泉撤销都江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职务处分,并建议人大依法罢免其四川省、成都市和都江堰市三级人大代表资格和都江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

据介绍,1993年底,时任都江堰市委书记的黄留福在得知该市国土局要建职工住房时,便向该局提出为他和另两名市级主要领导各建一套住房。1995年,根据黄选定的建房地址,国土局在该市别墅区“宝瓶花园”内为其修建了296平方米的单体式别墅一栋,土建、装修、绿化等62万元的费用,全部从市国土局列支。此后,黄留福在原工作单位成都市财办购买了135.9平方米的住房;1997年又在都江堰市购买了170平方米的住房。

1992年11月到1997年10月黄留福在都江堰任市委书记不到5年时间,先后换了4部轿车,全部超标:上任时坐的是一部日产尼桑3.0轿车;次年6月,购进一辆原装进口6缸奥迪轿车;1994年3月,又从该市一家合资公司购进一辆排量4.0的宝马轿车。一个月后,在清理领导干部超标用车时,黄授意将车封存,并谎报称是借用企业的车,已退还;1995年春节期间,黄又向该市某公司借了一辆排量为3.2的进口组装“本田里程”轿车,并于1996年1月购进自己专用。1997年10月,黄在调离该市时,将车带走,直到1998年1月省市调查其问题时,才将车退回。

1993年底,代兴泉在都江堰市政府的一次常务会上提出要为市里部分“老同志”筹建住房,1996年确定在文庙山修建面积242平方米的2层别墅式住房11套。其中代兴泉1套,市政府8名副市级干部各一套,出了部分建房资金的市电管办两套。为了建好别墅,经代兴泉同意,先后动用土地款、电力管理费等180万元。代兴泉用6万元买了这座造价61万元,总面积475平方米别墅的产权。此前,他在1992年已经买了一套130多平方米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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